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错误观念:我是独生子女,父母的财产都是我的,父母没有必要立遗嘱

传统观念上,大家都认为自己家只有一个孩子,将来孩子的继承肯定高枕无忧根本不会有豪门望族所谓“遗产风波”。事实从目前的法律实践看,独生子女的继承之路总是会出现各种一言难尽的坎坷    

前两天有个名叫小丽的年轻人找到了我们,同我们讲述了她最近的遭遇。

小丽是父母的独生女,父亲十年前去世,母亲今年刚过世。父母亲生前在重庆给她留下一套127平米的房子,市场价值大约300万元。房产原先登记在父亲名下。

父亲去世时小丽还未成家,因此就没去办理什么手续。现在母亲也去世了,而小丽也已经成家,女儿今年两周岁,再过一年就上幼儿园了。父母留下的这套房位置比较好,因此小丽就想把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,然后把自己和女儿的户口迁到房子里去。

小丽拿着房产证和父母的死亡证明到了房管局,要求过户。房管局说仅凭这些东西没法给小丽办过户手续。要求小丽要么提供公证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,要么拿法院的判决书,他们才给办。小丽没办法,谁愿意没事打官司啊,就马不停蹄去了公证处。

“公证处的人让我把我爸妈的亲戚全部找到,带到公证处去才给办证。可是我爸的亲戚全国各地都有,有的都出国了,我到哪去找他们?小丽找到我们时,才说了几句就要哭出来了。但是在我们结合她的情况进行专业细致的分析之后,小丽就彻底崩溃了。

因为她发现,即使她费尽周折找到她遍布全国甚至在国外的七大姑八大姨,堂表亲兄弟姐妹,她也不一定能达到将房子过户到她名下的目的!     

小丽父母留下的这套房子,按法定继承的分配结果是:小丽只能继承7/8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其实小丽的核心家庭关系很简单,只有父亲、母亲和小丽。房屋为小丽父母的共同财产,那么在小父亲去世后,这套房产的1/2属于她母亲,1/2属于她父亲的遗产。    

此时,问题出现了:小丽父亲有兄妹四人,而且小丽的奶奶是在小丽父亲去世后才去世的。因为她父亲生前未留有遗嘱,所以这1/2的遗产会发生法定继承。那么,针对该遗产有三个继承人,那就是她母亲、小丽自己、还有她奶奶。如果没有特殊情况,那么三人平分小丽父亲那1/2。因此她母亲在原有1/2的基础上再获得1/6,合计2/3,小丽自己分得1/6,她奶奶分得1/6。    她奶奶过世后,属于她奶奶的1/6本该由她爸四兄弟姐妹转继承,每人1/24,她爸的1/24由小丽代位继承。加上前面的1/6,小丽现在有5/24。    

现在她母亲过世,她母亲只有小一个承人,因此她母亲的财产全部由她继承。所以小丽最终的财产继承份额是5/24+2/3=7/8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

丽听完的分析直接哭不出来了!

读者朋友,您呢?您的感觉如何?到这种事,您哭得出来吗?小丽这样的家庭结构,不就是我们大部分人的家庭结构吗?小丽父母的做法,不是我们或者我们父母现在通行的做法吗?这还只是给算理论上的房产继承份额而己,具体要怎么把这套房子分配下去,那就更复杂啦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

假如小丽的父母在生前立下遗嘱的话,就不会那么麻烦了。

我们中国人总认为立遗嘱不吉利

其实,年迈父母在身体尚健康时如能立个遗嘱,也是给子女省事。子女和父母商谈立下遗嘱,也并非不孝顺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

小丽这样的情况如今并不在少数。当老人去世后子女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时,才发现即使是独生子女,父母没有遗嘱也会有这么多匪夷所思的麻烦事。可见,立好一份严谨、有效的遗嘱,能为子女省去多少麻烦与不便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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